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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年在校生入伍征集工作明白卡
2012-10-29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各位在校生:

首先欢迎全校学生踊跃报名,为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男生:年满18至22岁,翌年专科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24岁。女生:年满17至20岁,翌年毕业班学生放宽到22岁。

二、预征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10月29日前):应征报名的在校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到学工处贫困生资助中心审核。

2.初审初检(10月30日-31日):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3.确定征集对象(11月1日)保卫处报裕华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学生参加体检政审,被批准入伍的,裕华区征兵办在《申请表》上盖章,学生凭盖好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费补偿代偿: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报河北省资助管理部门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的优惠政策

1.在校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或代偿;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进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2.在校生报名应征,可以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政审,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在校生的入伍体检标准也进行了适当的放宽;

3.高校在校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4.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5.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复学完成专科阶段教育、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可以转入本科学习;

6.2013年毕业的高职专科学生,符合条件,应征入伍的,学校在其学业成绩考核上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能够在入伍时顺利提前毕业。毕业证书也可在学生离校时提前发放。

7.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四、咨询方式:

1.网上咨询。2.电教楼一楼,保卫处征兵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207015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国征[2011]11号

附件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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