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科室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科室工作会议指教研室会议、实验室会议、办公室会议及辅导员工作会议。
第二条 科室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全体科室人员,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列席参加;
2.科室会议由科室负责人主持。
第三条科室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决定或主管院领导布置,原则上每两周1次。
第四条科室会议内容:
1.布置、贯彻落实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精神;
2.制订本科室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布置和检查本科室各项工作;
4.开展教学方法研究、学术科研活动;
5.开展专业培养方案讨论、教学大纲编写等课程建设工作;
6.交流、沟通、研讨和总结工作心得与工作经验;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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